广东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县区全覆盖
作者:燕梦蝶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3-06-01 09:17 阅读量:15374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辉、通讯员粤医保报道:5月3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举办2023年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据了解,广东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县区全覆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4924家。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累计直接结算1398.57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资1291.59亿元,结算人次与金额位列全国前列。
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让群众在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以直接报销其可由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无需先支付全额费用再回参保地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大大减轻了群众异地就医时的“垫资”负担和就医后的“跑腿”报销负担。
广东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工作在全国先行先试,已实现省内跨市就医的“四个率先”——率先实现跨市就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直接结算,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率先实现跨市就医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方便参保人在跨市就医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率先实现跨市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助力人口政策的落地实施;率先开展跨市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实现本地、异地参保病人“同病同治”。
据了解,广东还借助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不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三个全覆盖”。
热点问答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待遇,还能回到参保地享受双向的医保直接结算待遇吗?
答:按照国家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居住证等备案材料办理备案的,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备案手续的,在补齐居住证等相关备案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如何备案?如何选点?如何报销?
答: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目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无需选定医疗机构,备案至统筹区即可;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备案后在选定的统筹区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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